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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6
发布人/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州)工商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工商联,梅河口市工商联,省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及相关民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服务企业大会精神,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民营企业,促进全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开展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22年度营收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收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三、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调研通知在省工商联官网发布,有关单位和参加调研企业可从吉林省工商联官网http://www.jlszsh.net,“通知公告”中下载。

2.为提升调研企业数量和质量,多层面、多角度了解我省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信息,请各地加大力度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所在地上规模民营企业填报。

3.各地工商联收集企业调研表后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盖章后统一报送省工商联经济部;省工商联各直属商会企业及相关民营企业将调研表直接报送省工商联经济部。

4.各地在上报企业材料时,请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如有请予以说明情况。

5.2022年度营收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6.请做好企业纳税、就业、公益捐赠等有关数据的收集和校核,今年全联拟探索进行相关榜单、报告的发布。

7.今年在往年调研表的基础上增加了表三,拟对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进行专题调研。相关调研题目有较大幅度增加,请组织有国际化经营情况的企业积极填报。

8.为做好我省调研工作,对各地提出指标要求,请各地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长春市不少于80户、吉林市不少于30户、四平市不少于20户、辽源市不少于15户、通化市不少于30户、白山市不少于15户、延边州不少于20户、松原市不少于10户、白城市不少于10户,长春新区不少于10户、长白山开发区不少于5户、梅河口市不少于10户。)

9.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企业原始表一份报省工商联经济部。

四、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本次调研排序。

五、有关事项

1.全联调研排序结果将印发通知公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系列榜单及相关报告将以召开发布活动的形式公布。

2.此调研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请咨询省工商联经济部。

希望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实施,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合力做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

 

联系电话:省工商联经济部   0431-85086939

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825号团结大厦

 

附件:202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doc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4月26日